
開始時請查看投票規定,確定您是否可登記在加州投票。
加州人需要在選舉日前至少 15 天登記投票。有關這個日期和其他重要的選舉截止日,請前往選舉日期和資源。
登記之後,您就可以在所有的州選舉和本地選舉投票。除非您搬到新地址、變更姓名或政黨傾向,否則您不需要重新登記投票。
如何在截止日前登記投票?
要從州務卿收到郵寄的選民登記申請表,請致電免費選民專線 (800) 339-2857。
登記投票時如何證明我的身份?
選民登記申請表會要求您的駕駛執照或加州身份證號碼,您也可以使用社會安全卡的最後四碼。如果您沒有駕駛執照、加州身份證或是社會安全卡,可讓那一格留白。您的縣立選舉官員將為您指定一個號碼,用來確定您的選民身份。
誰可以在截止日後登記和投票?
州法允許某些人登記和投票,即使他們不會在該次選舉的選民登記截止日前獲得資格。
- 新公民
- 如果您要等到下次選舉之前的 15 天內才會成為美國公民,您可能還是有機會登記和投票。要這樣做,您需要在選舉日投票所關閉之前的任何時間前往您的縣立選舉辦公室。您必須攜帶您是美國公民的證明,並且簽署一份表格,聲明您有資格在加州投票。
- 向您的縣立選舉辦公室洽詢更多資訊。
- 新的州居民
- 如果您符合其他所有在加州的投票規定,但是要等到下次選舉之前的 15 天內才會成為加州居民,您還是有機會登記和投票。要這樣做,您必須在選舉日前至少七天前往您的縣立選舉辦公室。您必須簽署一份宣誓書,聲明您有資格在加州投票,而且在同次選舉中尚未在其他州投票。您只可以投票選舉總統及副總統。
- 向您的縣立選舉辦公室洽詢更多資訊。
